在杜南发的访谈录《长风万里撼江湖——与金庸一席谈》里有几段被人引用过多次的对话,金庸在里边提到了两个很耐人咀嚼的话题:“中国近代新文学的小说,其实是和中国的文学传统相当脱节的,无论是巴金、茅盾或是鲁迅写的,其实都是用中文写的外国小说……中国的艺术有自己独特的表现手法……有人常问我,为什么武侠小说会那么受欢迎?当然其中原因很多,不过,我想最主要的原因,是因为武侠小说是中国形式的小说,而中国人当然喜欢看中国形式的小说。”“不管是武侠小说还是爱情小说、侦探小说或什么小说,只要是好的小说就是好的小说,它是用什么形式表现那完全没有关系。武侠小说写得好的,有文学意义的,就是好的小说,其它小说也如此。毕竟,武侠小说中的武侠,只是它的形式而已。”①这是两个多么矛盾的话题,但却同时存在于一个对话录里,还被许多大师级的人物当成文艺理论一般引用!于是,文学的形式问题便成为了一个焦点,到底该如何看待文学的形式?又该如何理解这两个话题所传达的意思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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